——“房东,我的租金要抵扣个税。”
——“如果你抵扣个税的话,那我就要涨房租。”
新个税法实施,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了。这本是一件给居民减负的好事,但却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三方博弈。
算账
月收入一万以下 房租抵个税不划算
对于租客来说,最关心的是抵扣能省下多少钱;而对于房主来说,最为关心的就是租客申报的信息将来会不会成为向房东征税的专项线索。
根据规定,我国目前是按照房屋性质来区别征收的。房屋性质为住宅的,且承租人用来自住的普通出租房屋,其征收税率为5%。
对于收入不高的租房者来说,房东转移税负,填报住房租金很有可能白忙一场甚至亏钱。
房东A出租一套2居室,月租金3000元;租客B月收入10000元(扣除社保和公积金),不考虑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A每月应纳税=3000元×5%=150元
B有专项扣除,每月应纳税=(10000元-5000元-1500元)×10%-速算扣除数210元=140元
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个税(10000-5000)×10%-速算扣除数210元=290元
* 290-140=150元
比不填报住房租金每月少纳税150元,刚好等于房东每月需要交的税,假如房东将税转移给B,那B填报就没有意义。照此计算,如果B的月收入在扣除社保和公积金之后不足10000元,其填报住房租金省下来的税还不够弥补房东涨的房租,是一桩亏本买卖。
流程
需要填写房东个人信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在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的住房租金信息时,必须填写出租方(即房东)的信息。房东是自然人的,系统要求填写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不少租房者反映,他们在向房东或中介索取相关信息用于填报时,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要求涨租。
为什么房东不同意租客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很可能是因为出租的房屋没有按规定备案纳税。
中介
长租公寓、普通中介都很难搞
还有一个问题也备受关注:租客通过中介租来的房屋,到底是该填报房东还是中介?
此前有报道称,我爱我家、链家、自如等第三方中介,出现拒绝向租客提供组织信息的情况,要求填报房东的信息。
第三方中介之所以拒绝提供组织信息,也与税负有关。理论上,租客与谁签订租房合同,就应当填报合同上的缔约方(一般是甲方)。
实际操作中,很多中介以代理之名行转租之实,最典型的是长租公寓,中介当二房东,但仍以代理名义纳税。一旦租客填报了中介的组织信息,它就要按税负更高的转租纳税。不过,目前行业对于长租公寓这种形式是否为转租尚有争议。
租客
我们不想卷铺盖走人
最惨的就属那些租客,一方面想省点钱,另一方面又不想被房东赶出去……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相关税务局人士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收入是否缴税,税务局也无此类通知。
中国的个人房东普遍没有纳税习惯,也不会进行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租房抵扣个税,应该让租户是从中受益的,从这个角度考虑问题,相关部门大概也会考虑有一个过渡期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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