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各地的学校全面开学了,送走“神兽”们家长也开心,孩子也开心,但是有一些小朋友却被校园拒绝,因为他的家长,是失信人!
现在很多大学、中小学、幼儿园官方网站或招生简章上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
而且,多地地方法院也发布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要求有关学校不得招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已经入学的要求退学或者转学。
如,2018年河北衡水桃城区法院的一封司法建议书,该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在信中建议:
1.学校招生简章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
2.对学校所招录学生父母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律不得录取;
3.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私立学校,有权拒绝“老赖”子女入学。如果父母对孩子的重视程度非常高,而当父母因为逾期失信等问题被判定为老赖的那一刻起,子女的相关权益也会受到影响。一旦涉及到子女的教育、就业等问题,做父母的后悔就晚了!
除了欠债不还被列为失信人,开公司的老板们一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年报,税务不能出问题,也不要隐瞒企业的真实情况,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合规合法,这些行为地方出了问题也会成为失信人,可能“祸”及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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